根据学院本学期教学安排,2015年1月12至27日举行全院期末考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停课时间
2015年1月9日。
二、灵活方式考试课程考试时间
体育、口语考试在19周完成,其他灵活考试课程一般在20周周一、周二,即1月12、13日完成。具体安排按照各系灵活考试汇总表执行。
三、选修课的考试安排
选修课考试在第17周完成。各系部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,打印选修本部门选修课的学生名单,打印“点名册”,作为考场记录表使用,要求考生签字。选修课网上录入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。书面成绩交至教师所在系部。
四、各系期末考试时间、场地和监考安排
1. 各系考试时间分配
考试时间
| 考试部门或课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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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4日
| 商外系、信管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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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5日
| 财经系、物流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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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6日
| 国贸系、经管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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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9日
| 计算机文化基础(不包括信管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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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0日
| 教务处统一安排公共英语13、14级听力考试,经济数学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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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1日上午
| 教务处统一安排经济学基础、中国文化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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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1日下午
| 商外系、信管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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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2日上午
| 教务处统一安排思修道德与法律基础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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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2日下午
| 财经系、物流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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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3日上午
| 教务处统一安排13级综合英语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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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3日下午
| 国贸系、经管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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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6日
| 商外系、信管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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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7日上午
| 教务处统一安排14级综合英语考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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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请各系将12级、13级全部考试安排在1月23日之前,并均衡两个年级的时间安排;14级考试尽量向后安排。
2.考试场次安排
考试场次安排:08:10——09:40 第一场
10:00——11:30 第二场
14:00——15:30 第三场,
(如有必要,下午可安排两场考试13:00——14:30 第三场,15:45——16:15 第四场。)
3.监考老师、场地安排(供系部秘书安排监考使用)
考试部门
| 提供监考老师系部
| 考试主要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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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贸系
| 国贸系、公外部、基础部
| 北校2号教学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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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系
| 财经系、公外部、基础部
| 北校2号教学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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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外系
| 商外系、经管系、物流系
| 北校2号教学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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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管系
| 经管系、财经系、商外系
| 北校1号教学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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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管系
| 信管系、国贸系、公外部
| 南校,北校1号教学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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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系
| 物流系、商外系、信管系
| 北校2号教学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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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各系按照考试时间、监考人员和场地分配,统一组织各年级、各专业考试,并于12月12日前将监考安排表发给教务处,经教务处统一协调后,于12月19日前发给各系部。各系部于12月26日前将试卷分装明细表(电子版、纸质版)交教务处303室。
5.试卷制作要求及提交时间:
1)试卷制作严格按照附件“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试卷规范要求”执行。
2)请在试卷醒目位置注明试卷代码。各系部试卷代码分配如下:
国贸系:A;经管系:B;商外系:C;信管系:D;公外部:E ;基础部:F ;财经系:G;物流系:H。 各系部将试卷依次排序。例如:A1,A2,A3 ......
3)试卷经各系部审核后,于12月23日前提交教务处。
4)选修课及灵活考试课程如需印制试卷,请至少提前一周送至教务处308室雷晓艳老师处印制。
五、全院统考课程安排
1.时间安排
1月20日08:10——09:10 听力1(普高试卷)考试
1月20日09:20——10:20 听力3考试
1月20日10:30——11:30 听力1(对高试卷)考试
1月20日14:00——15:30 经济数学
1月21日 08:10——09:40 经济学基础考试
1月21日10:00——11:30 中国文化考试
1月22日08:10——09:40 财经系、商外系、经管系思修与法律基础考试
1月22日10:00——11:30 国贸系、信管系、物流系思修与法律基础考试
1月23日 08:10——09:40 综合英语3考试(普高试卷)
1月23日10:00——11:30 综合英语3考试(对高试卷)
1月27日 08:10——09:40 综合英语1考试(普高试卷)
1月27日10:00——11:30 综合英语1考试(对高试卷)
2.公共教室安排
经管系、信管系:1号教学楼1、2、3、4阶梯教室
财金系、商外系:2号教学楼A1、A2、A3
国贸系、物流系:2号教学楼B1、B2、B3
以上考试由任课系部在安排好班级、人数后,交教务处统一协调场地和监考人员,提交时间与形式同其他监考表。
六、考试纪律
1.各系在考试前,要通过不同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,对学生作好考试前的动员工作,督促学生正确对待考试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
学生带学生证(或带照片一卡通)参加考试,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特别提醒学生不能携带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,杜绝作弊现象。
2.各系部要对本部门的教师提出要求,考试是学院正常教学工作的一部分,必须严肃认真对待,切实维护好各考场的考试纪律。
七、成绩及试卷提交
1.成绩提交分为网上录入和书面成绩两部分。网上录入方法不变,可查阅《教师网上成绩录入操作说明》;书面成绩必须经系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系部汇总。
2.系部汇总书面成绩表、试卷分析表和装订好的试卷,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往教务处。
3.网上录入成绩时间为:2015年1月12日8:00—2015年2月3日23:50。
八、工作要求
1.停课前各专业、班级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全面复习,重点掌握,严禁复习重点过于突出。
2.各系在安排监考教师时要明确几个原则,一、在安排监考教师时,要平衡本部门和合作监考部门教师监考场次;二、监考教师合作问题,要尽量做到新、老教师合作监考,男、女教师合作监考;三、在学生考场不变的情况下,监考老师不重复监考同一考场考试;四、遇任课教师所教授的课程考试时,优先安排任课教师监考其所教授的班级;五、任课教师所教授的课程考试而本人无监考任务时,请任课教师来校巡视,按监考人员计。
3.考试场地请尽量安排在各班级所在教学区。
4.各系负责布置本系所有考场,要求考场清洁,桌洞倒置,排列有序。每场考试前,各系负责检查本系考场,以保证考试正常进行。
5.印刷好的试卷请各系妥善保管,并做好保密工作。
6.各位监考教师务必按时到达岗位,监考尽职尽责。
7.各位老师请认真做好阅卷工作,并按要求提交成绩及考试相关材料。严禁让学生参与阅卷(包括批阅客观性试题)、分数统计、分数换算以及网上成绩录入等工作。
九、注意事项
1.为了严明考试纪律、提高考试质量,请各系尽量将班级分班,并安排在普通教室考试。
2.各系在安排考试班级时要注意,同一班学生同一天内考试场次一般不超过两场。
3. 全院考试结束之前,老师原则上不许离校。
4. 出现监考老师临时请假情况,各系部自行调换。
教务处
2014年12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