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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11-28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
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重新认定一次,期间随时更新。各系应在学生入学后及时了解各年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,严格按照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(参照学生手册)要求,按照学院规定的认定程序统一进行(包括首次申请的、再次申请的在校生和2023级新生),对于上一学年已经进行认定的同学,本学年须重新进行等级认定。

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,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推广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(以下简称“认定系统”).

详情见辅导员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