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重新认定一次,期间随时更新。各系应在学生入学后及时了解各年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,严格按照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》(参照学生手册)要求,按照学院规定的认定程序统一进行(包括首次申请的、再次申请的在校生和2023级新生),对于上一学年已经进行认定的同学,本学年须重新进行等级认定。
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要求,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推广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(以下简称“认定系统”).
详情见辅导员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