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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8-09-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关于做好2018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2018年奖助学金分为两部分,第一部分是2017-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、减免学费以及2018年秋季国家助学金;第二部分是2018年社会奖学金,包括海程邦达奖学金、高阳物流奖学金、睫立美奖学金、澳源达物流奖学金。各系务必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做好评审工作,并按有关程序和时限报送相关材料。现将名额、额度分配情况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2017-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、减免学费以及2018年秋季国家助学金

1、名额、额度分配

因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名额有限,名额分配按照系二、三年级学生人数和往年分配情况进行;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照各系二、三年级学生数比例分配;国家助学金按照全系学生数比例分配。

2、评选程序及要求:按照学生手册规定进行

3、材料报送

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通过山东省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的“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评审系统”下“奖助学金”模块报送;国家助学金报送汇总表(纸质版书记签字和电子版,格式见附件),减免学费报送汇总表(纸质版书记签字和电子版,格式见附件)。国家奖学金截止日期926日,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通过奖学金截止到1011日,其他截止到1021日。

4、相关要求

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确指出,各高校报送学生如果达不到评审文件规定要求,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,不允许更换人选;对于出现问题较多的学校,下学期将消减资助经费。请各系务必按照评选文件要求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评选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。

二、2018年社会奖学金

各系请根据评选条件,结合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国家、省励志奖学金获奖情况,合理确定推荐名单。

(一)评选范围:20162017级在校生

二)名额分配及评选条件(见附件)

(三)评定程序

1.认真做好宣传工作,保证所有学生都了解本通知。

2.符合条件的学生、班集体自愿提出申请,填写《社会奖学金个人申请表》、《社会奖学金集体申请表》。

3.各系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,确定初步名单并上报。

4.学生工作部(处)对各系所报学生、班集体进行综合评审,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提出建议名单,报院领导审定。

(四)材料报送

各系于1021日前将《社会奖学金个人申请表》、《社会奖学金集体申请表》纸质版(一式两份)、社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报学生处。

学生工作处

2018/9/10